保羅具有深厚的律法素養,所以,他的教導很有權威性、命令式的。可是在這(7)章提要關於家庭婚姻的問題時,他共有4次表示(自己沒有從主耶穌那裡得到什麼指示),而是蒙上帝憐憫,有上帝靈的引導,提出他的個人意見。那時信徒普遍認為耶穌很快就會再臨,所以要趕快把握時間(傳福音),才是首要的任務;至於婚姻問題,對他們來說乃是次要的,甚至有一些已經訂婚的人,想要解除婚約。保羅認為,基督徒應該維持原來的婚姻、不要改變。有婚約關係的繼續維持,要好好的過婚姻生活、經營家庭的幸福;因為要傳福音的緣故選擇獨身的人,要過聖潔的生活,見證福音。
本章25——40 節有兩個重點:
一、論未婚者(25——28節):對未婚(童身)者,因為主耶穌再來的緊迫(現今的艱難)一字,在其地方用在指(主再來的徵兆),或(環境的逼迫)如作者保羅身受,所以,他根據自己的意見,建議守獨身為妙(25——27節),因為這才可免受主耶穌再前的災難(28節);及因為各樣而守獨身暫時的物件都要過去(29——31節),保羅於是勸勉他們,免去掛慮而守獨身的心意(29——30節),但不必勉強,隨自己的意念為憑(35——40節)。
二、論寡居的(39——40節):(死亡)解除一切的約束,包括婚約,所以可以自由再婚嫁(娶),但總是要以(在主裏面)的人為對象,而(守節)則是更美的表現。
保羅將夫妻的親密關係,類比為基督與教會間的關係,忠貞的行為是必要的。基督徒的婚姻關係,正如信仰上對基督忠誠不一,夫妻彼此關係也必須忠貞以對。基督徒在教堂舉行婚,乃在上帝和衆人面前公開誓約,是因為認知婚姻是神聖生命之約,有上帝参與在其中,成為婚禮的證婚人。夫妻彼此對婚姻忠心耿耿,上帝保守我們的家庭生活聖潔、和諧幸福美滿,有美好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