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不妄用自由的榜樣(9章),這章繼續談論關於基督徒信仰自由的教導。高知識的人運用自由去吃那祭過偶像的肉,沒有考慮其他信徒在信仰認知與他們的差異,傷害他們軟弱的良心,得罪了基督。他以自身為例,強調自己的使徒身分來自上帝的揀選,是從罪惡的當中被耶穌基督拯救釋放的自由人。
保羅從傳福音者接受信徒提供物質生活開始說起,用實例來表明,工人做工得代價是應該的。這些生活實例就是,當兵者理當得糧餉、栽種葡萄者吃自己園裡出產的葡萄、牧養羊群者喝羊群的奶、在聖殿裡供職的人從聖殿得到食物、在祭壇邊侍候的人也分到壇上的祭物。上主也吩咐保羅,凡從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倚靠傳福音維持生活。但是,保羅表示他從來沒有使用過這些權利,接受教會提供生活的需要,以免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這段經文,作者保羅以身為例證,從兩方面解釋上面不要妄用自由的原則:(一)、雖有自由却不享用(1——18節)—— 他先引述他是使徒,有使徒的權柄(1——11節),有工作的印證(2節),可受教會供給(4——7節),因為這是聖經的吩咐(9——11節);但保羅沒有妄用這個權柄(自由),他這樣做全是責任感的驅動(12——18節)。
當時敵對保羅的人已出現於各地,他們竟敢盤問保羅為使徒的憑據。上帝是會分輕重的,上帝顧念牛,自然就更顧念福音禾場上勞苦如牛的工人。信徒給福音使者的,不能比福音使者給他們的更多;一是屬靈的,一是屬物質的;一是大事,一是小事;一是生命的,一是供養肉身的。傳道者的道路是自決的,既是自己決定的就當甘心。既已走上了傳福音的道路、負起了傳福音的責任,若不心甘情願,就有禍了;手扶着犁向後看的人,是不配進入上帝國的。
一位已經受託傳福音的人、不甘心去傳,是誤了別人又害了自己,真是有禍了。所以,一位已經選擇這條路的人,必須先學習甘心,深信自己受苦原是命定的,也是榮的,如此甘心愉快地去傳,就必得到賞賜。為主勞苦中的喜樂是沒有領會的。傳道者獻身領受上帝的呼召,努力耕耘上帝所交託的禾場,持續保守獻身的初衷與使命感,正是上帝恩典的報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