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有用與無用如何定義? 尤其是當小孩要考大學選擇學系的時候都會受到父母或長輩的灌輸甚麼是『有用』,甚麼是『無用』的思想。
記得早期在台中擔任學生輔導時,有一位考上中興大學的學生感到苦惱。因為原本他報考的志願是丙組的 “醫學系”,結果因他的分數不夠只能考上 “昆蟲系”。雖然重考,不幸仍然是昆蟲系。他一直認為讀昆蟲系無用,父母期望他能考上 “醫學系”,認為當醫生才能賺錢有名聲。這位同學陷入了苦惱和沮喪,感到人生無意義無用。他找我協談,老實說我也不知如何能幫助他。他已經沒有勇氣再參加第三次的聯考。我了解他的心情,我跟他一起做了禱告,鼓勵他,相信上帝對他的人生有美好的計畫,可是他很懷疑我的鼓勵和所說的話。有一天,我在美國新聞處(USIS~是美國與中華民國為斷交前駐台的圖書館) 找到一本雜誌 “LIFE”有一篇文章報導非洲的糧荒和飢荒的嚴重,都是病蟲害所造成的。他很用心研讀,有所心得,有感動,發現他所學有用。從此,祂不再重考,不但完成學業,赴美國深造,成了昆蟲學專家,參與聯合國幫助解決非洲病蟲害的計畫。這是一個人生奇妙改變的見證,使我領悟到人生如何從 “無用” 轉變為 “有用”。
從世人的眼光看,覺得可以賺很多錢是「有用」,可以被他人、社會肯定是「有用」。台灣的企業家郭台銘自述:「我的人生規劃大概分3個階段:25歲到45歲,為錢做事;45歲到65歲為理想做事;65歲退休以後,我希望能為興趣做事。為錢做事,容易累;為理想做事,能夠耐風寒;為興趣做事,則永不倦怠。」然而,有多少人能夠像郭台銘的成就才能感到有用,有價值。他的人生經歷也許可以激勵一些人,但最終他的有用與價值還是圍繞在 “自我”的身上,期待受到社會的肯定。
從信仰的觀點看,生命的 “有用”與 “價值”是上帝 “愛”的延伸。上帝的愛創造了我們的生命,因此在我們的生命中隱藏著上帝 “愛” 的基因(DNA)。我們的生命中渴望與上帝,與別人建立關係,把我們的愛與關懷分享。這就是聖經教導我們彼此相愛的道理。
上帝不計較我們 “有用,沒有用”,因為我們是祂所生的。上帝並不計較我們 “做”甚麼才稱我們有用,祂最關心的是:『重新恢復與祂的關係』。上帝所看重的不是我們做了甚麼,而是我們有甚麼樣的生命。
主耶穌常宣告 "我是世界的光"、 "我是真理、道路、生命"可見"是”比 “做”更重要。如果你生命中有上帝的愛,你就是有用、有價值的人。
20210708 竹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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